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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推动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
 

  如何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效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如何实施科学合理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国新办8月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对此进行了深入解读。

  许宏才说,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包括了试点总体要求、试点内容、实施步骤、配套政策和组织实施,是具体实施操作的规范和指南。相比此前发布的文件,更具体、更翔实、更具有操作性。

  他说,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从而达到减少行政化管理手段,突出市场化运营的目标。

  与我国现有的企业集团不同,此次所要改组组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本身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所持股企业行使股东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

  不仅如此,企业集团基本上都是围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确定的主业,在主业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按照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布局领域设立,目的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开展以后,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将如何进行监管?对此,许宏才解释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

  管理方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分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和政府直接授权两种模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模式下,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负责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考核和评价。

  监督方面,重点在于完善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监督体系。一是整合出资人监管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统筹监督,提高监督效能。二是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三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建立内部常态化监督审计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管,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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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证网 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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